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劉淑嫻裁判官 #1012旺角 #提堂
D2 李(32)
🥺曾經因 #20200122屯門 而判監八個月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0987
[D1已判監六個月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info/4886 ]
[D3於上一次上庭後便沒有消息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17768 ]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6.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案情:
2019年10月12日,在旺角警署外的公眾地方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身處非法集結時用口罩、頭罩及圍巾蒙面。
控方有2份私家醫生報告,但上次法庭沒指令指示辯方存檔法庭,法庭這次指示了。
控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指示。因有醫生會再次檢閱報告,判斷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及審訊。
控方透過感化官,為被告索取2份政府醫生的精神科報告,2份報告內容有些少差異,2位政府醫生無機會參考控方2個私家醫生的意見。
控方邀請法庭再為被告索取政府醫生報告,讓政府醫生有更多指示,思考私家醫生的意見,及有與被告會面的機會。
法庭指這樣是沒完沒了的做法,辯方解釋指醫生可能未夠詳盡。
辯方有刑事訴訟條例第75a/76條申請。
法庭提醒使用此條例,不代表整件事完結。控方解釋被告不是有精神問題,是智力問題。
控方呈上HCCC367/2015案例,提及第76條,法庭有各種權限可以決定如何去處理,指出本案被告不是有精神病。
辯方指不解為何控方還堅持要再索取2位政府醫生的報告,希望法庭考慮清楚準則及是否必要。
辯方申請給予機會去回應。
控方律師指由於早期不是她負責此案,不清楚早期的醫生報告的缺漏,所以希望再次尋找此2個專家。法庭指控方此做法是多餘,希望控方對法庭的申請事項更清晰。
========================
1130休庭等控辯雙方商討日期
(半個庭都坐唔滿,約30個位只有幾個人旁聽)
(日期稍候補上)
#劉淑嫻裁判官 #1012旺角 #提堂
D2 李(32)
🥺曾經因 #20200122屯門 而判監八個月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0987
[D1已判監六個月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info/4886 ]
[D3於上一次上庭後便沒有消息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17768 ]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6.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案情:
2019年10月12日,在旺角警署外的公眾地方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身處非法集結時用口罩、頭罩及圍巾蒙面。
控方有2份私家醫生報告,但上次法庭沒指令指示辯方存檔法庭,法庭這次指示了。
控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指示。因有醫生會再次檢閱報告,判斷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及審訊。
控方透過感化官,為被告索取2份政府醫生的精神科報告,2份報告內容有些少差異,2位政府醫生無機會參考控方2個私家醫生的意見。
控方邀請法庭再為被告索取政府醫生報告,讓政府醫生有更多指示,思考私家醫生的意見,及有與被告會面的機會。
法庭指這樣是沒完沒了的做法,辯方解釋指醫生可能未夠詳盡。
辯方有刑事訴訟條例第75a/76條申請。
法庭提醒使用此條例,不代表整件事完結。控方解釋被告不是有精神問題,是智力問題。
控方呈上HCCC367/2015案例,提及第76條,法庭有各種權限可以決定如何去處理,指出本案被告不是有精神病。
辯方指不解為何控方還堅持要再索取2位政府醫生的報告,希望法庭考慮清楚準則及是否必要。
辯方申請給予機會去回應。
控方律師指由於早期不是她負責此案,不清楚早期的醫生報告的缺漏,所以希望再次尋找此2個專家。法庭指控方此做法是多餘,希望控方對法庭的申請事項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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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休庭等控辯雙方商討日期
(半個庭都坐唔滿,約30個位只有幾個人旁聽)
(日期稍候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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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李(32) #不服刑罰上訴 (#20200122屯門 管有攻擊性武器;於6月12日被判處8個月監禁)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於1月22日在屯門河田輕鐵站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樽鹽酸及一支雷射筆
‼️判處十二個月監禁,認罪扣減後至八個月。被告獲保釋等候上訴。
———————————————
辯方提出的上訴理由:
1. 裁判官在判刑時不給予比重考慮被告輕度智障的問題
被告的智力會影響他接收網上資訊的判斷能力,也令他未能判斷…
#李運騰法官
👤李(32) #不服刑罰上訴 (#20200122屯門 管有攻擊性武器;於6月12日被判處8個月監禁)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於1月22日在屯門河田輕鐵站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樽鹽酸及一支雷射筆
‼️判處十二個月監禁,認罪扣減後至八個月。被告獲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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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提出的上訴理由:
1. 裁判官在判刑時不給予比重考慮被告輕度智障的問題
被告的智力會影響他接收網上資訊的判斷能力,也令他未能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