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每日警暴實錄
今日2021年7月14日,前年今日沙田…
#0714葵涌 三項襲狗23歲林判三個月兩星期(20210113)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2880
#0714沙田 襲狗19歲賴罰$2000(#0813機場 暴動判五年三)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3545
🛑尚在服刑中🛑
#0714沙田 三項襲狗一項公擾22歲杜判五年半(20210312)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4365
🛑尚在服刑中🛑
課金: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mailbox/654
#0714沙田 兩項暴動23歲梁(15歲社運被捕、112維園被捕)49歲龔判四年、17歲李判三年四(20200924)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9780
🛑尚在服刑中🛑
#0714葵涌 三項襲狗23歲林判三個月兩星期(20210113)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2880
#0714沙田 襲狗19歲賴罰$2000(#0813機場 暴動判五年三)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3545
🛑尚在服刑中🛑
#0714沙田 三項襲狗一項公擾22歲杜判五年半(20210312)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4365
🛑尚在服刑中🛑
課金: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mailbox/654
#0714沙田 兩項暴動23歲梁(15歲社運被捕、112維園被捕)49歲龔判四年、17歲李判三年四(20200924)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9780
🛑尚在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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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香淑嫻裁判官
#判刑 #0714葵涌 #襲警
林(23)
裁決: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2573
控罪:3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被控於2019年7月14日,在葵涌警署301C室內接受調查期間,涉嫌指罵並用頭撼向其中一名警員,之後拳打及抓傷另外兩名警員。即警員許智星、焦國榮和梁健聰。
判刑:
控罪(1)判3個月
控罪(2)、(3)各判2個月,其中控罪(2)和(3)各有1星期要分期執行
🛑共監禁3個月2星期🛑
立場新聞…
#香淑嫻裁判官
#判刑 #0714葵涌 #襲警
林(23)
裁決: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2573
控罪:3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被控於2019年7月14日,在葵涌警署301C室內接受調查期間,涉嫌指罵並用頭撼向其中一名警員,之後拳打及抓傷另外兩名警員。即警員許智星、焦國榮和梁健聰。
判刑:
控罪(1)判3個月
控罪(2)、(3)各判2個月,其中控罪(2)和(3)各有1星期要分期執行
🛑共監禁3個月2星期🛑
立場新聞…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彭亮廷裁判官
#20200108烏溪沙 #審訊 [2/2]
上午進度
袁(30)
控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被告被控於2020年1月8日,在馬鞍山烏溪沙站沙安街近燈柱DE1357,襲擊男子李忠陽 (音)。
11:12開庭
昨日裁判官休庭前要求主控詢問律政司,案件指示繼續聆訊。
PW2 市民余先生作供,證人當日路經烏溪沙巴士站,目到部分事發經過,見到有兩名男子拉扯,但已經唔記得細節,亦未能描述兩人容貌,作供完畢。
11:35~12:00休庭
傳召PW3 警員 20710 林建成,證人負責拘捕被告,控方主問完,辯方無盤問。
12:14 控方案情完結,不用再傳召證人,辯方無中段陳辭。
裁判官詢問控方有關檢控基礎,有咩證據指控被告傷人。主控指 靠PW1 & PW3可以串連與PW1打鬥的男子就是被PW1拘捕的被告,現階段法庭只需考慮是否有表面證據,未去到考慮是否毫無合理疑點。
相議之後,辯方律師作出中段陳辭,指出控無足夠證據指控被告傷人。
12:25 裁判官休庭考慮。
12:55 裁判官裁定被告面對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無表面證據,無需答辯;但就普通襲擊罪,表面證據成立,需要答辯。
辯方表示被告不認罪,不作供,不傳召證人,下午作結案陳辭。
14:30 再訊
#彭亮廷裁判官
#20200108烏溪沙 #審訊 [2/2]
上午進度
袁(30)
控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被告被控於2020年1月8日,在馬鞍山烏溪沙站沙安街近燈柱DE1357,襲擊男子李忠陽 (音)。
11:12開庭
昨日裁判官休庭前要求主控詢問律政司,案件指示繼續聆訊。
PW2 市民余先生作供,證人當日路經烏溪沙巴士站,目到部分事發經過,見到有兩名男子拉扯,但已經唔記得細節,亦未能描述兩人容貌,作供完畢。
11:35~12:00休庭
傳召PW3 警員 20710 林建成,證人負責拘捕被告,控方主問完,辯方無盤問。
12:14 控方案情完結,不用再傳召證人,辯方無中段陳辭。
裁判官詢問控方有關檢控基礎,有咩證據指控被告傷人。主控指 靠PW1 & PW3可以串連與PW1打鬥的男子就是被PW1拘捕的被告,現階段法庭只需考慮是否有表面證據,未去到考慮是否毫無合理疑點。
相議之後,辯方律師作出中段陳辭,指出控無足夠證據指控被告傷人。
12:25 裁判官休庭考慮。
12:55 裁判官裁定被告面對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無表面證據,無需答辯;但就普通襲擊罪,表面證據成立,需要答辯。
辯方表示被告不認罪,不作供,不傳召證人,下午作結案陳辭。
14:30 再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崔美霞裁判官
#0812沙田 #審訊 [11/9]
下午進度
D1: 區(25),D2: 李(26)
D3: 葉(22),D4: 楊(24) (已判刑)
D5: 蔡(23),D6: 何(25)
D7: 林(19)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所有被告)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1)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3)
(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D1)
(5)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D7)
(6)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D1)
案情
主控:#許偉進大律師
法律代表:
D1 田大律師
D2 #梁麗幗大律師
D3 #鄧灝程大律師
PW15 DPC 12053 趙志明(音) 證物員,負責處理所有被告的證物,被質疑沒有妥善看管證物,和處理證物程序混亂,辯方盤問完畢,控方覆問時問及另一名警員,被辯方反對。
傳召PW16 高級督察唐凱儀,證人負責協調警隊內部,將檢取到的雷射筆交給専家處和呈堂的程序,作供完畢。
案件押後至明日(24/8) 0930,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續審,各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D3因其它案件被還押。
#崔美霞裁判官
#0812沙田 #審訊 [11/9]
下午進度
D1: 區(25),D2: 李(26)
D3: 葉(22),D4: 楊(24) (已判刑)
D5: 蔡(23),D6: 何(25)
D7: 林(19)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所有被告)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1)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3)
(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D1)
(5)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D7)
(6)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D1)
案情
主控:#許偉進大律師
法律代表:
D1 田大律師
D2 #梁麗幗大律師
D3 #鄧灝程大律師
PW15 DPC 12053 趙志明(音) 證物員,負責處理所有被告的證物,被質疑沒有妥善看管證物,和處理證物程序混亂,辯方盤問完畢,控方覆問時問及另一名警員,被辯方反對。
傳召PW16 高級督察唐凱儀,證人負責協調警隊內部,將檢取到的雷射筆交給専家處和呈堂的程序,作供完畢。
案件押後至明日(24/8) 0930,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續審,各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D3因其它案件被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