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三個月的審訊,案件現時已聆訊完成,押後至7月宣判。

或許在兩年前,我還會認為「有得打」。畢竟控方證據薄弱,就連拘捕我的警員也消失得無影無蹤,從來沒有出現過。而確實這兩年也偶有一些脫罪個案,例如中大11.12案就有兩名被告裁定罪名不成立,理由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在言行直接或間接參與暴動」。

但自從上年11月的終審判決,何謂「參與」進一步被釐清,而律政司也好像打了支強心針般,知道無需要實質舉證也能定罪,連以往那含糊脫罪的空間也不復見。今時今日只憑一個人身處現場和擁有「一般示威者裝備」就足以讓法庭推論至毫無合理疑點。涵蓋範圍之闊,讓最近的判決幾近百分百入罪。

大勢至此,只能有所覺悟作出最壞打算。

這包括做好入獄的準備,例如書單、探訪名單、物資等。而Patreon也是我想透過這兩個月的空窗期建立好的一件事情。當我想像自己未來三年都會在牢中度過,其中最擔心的必然是孤獨感和終日重重複複的生活。那種心理上的拆磨我相信非現時所能想像。就算準備再好,再叫自己如何坦然面對,當真正步入監倉時那份恐懼和不捨定必很痛苦。這時候書寫文字確實是一個很好的心理出口。用文字整理思緒,再與你們分享,藉此與牆外世界連繫。

同時間我也要老實,經營Patreon是為了未來三年都有些收入,不至於歸零。就算每個月幾千元,以三年計也是一筆可觀的數目。更何況本來坐監也要用錢,進修、讀書、報紙雜誌、日用品等等。

自從畢業後就一直在拍YouTube,幾年來有幸能以自己所長拍片為生,也慢慢開拓了不同領域,例如旅遊。同時也有努力做好自己的CV,經營製作公司,拍過各式廣告也有固定客戶。本來26歲這仕途才剛起步,未來也充滿很多可能性,卻在這時候開始了一場漫長的官司。曾經想過要是僥倖脫罪,我會離開香港旅居拍片。我夢想三十歲前環遊世界,當個digital nomad一邊旅行一邊拍片。這種digital nomad的生活型態其實在外國見慣不怪,在現今自媒體世代也很流行,很多我喜愛的創作者也是以此方式邊生活邊創作。這種生活就算只有一年也足以無憾。

現在轉而執筆是從來沒想過的事。我非文字工作者,墨水有限。同時也沒想過要在公共領域如此貼近政治。美麗新香港下就算Patreon寫文也得小心,同時若果這個僅餘無幾的空間未來被「整頓」也不是什麼驚奇的事。即使如此,也想透過這裡好好寫字,繼而梳理自己與這座城市千絲萬縷的關係。比起隱藏創傷,假裝坦然,或許寫出來更能真正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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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