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政教分離】

我聽過不少人講因為政教分離,所以信徒不應該參與任何政治相關事情。這是錯誤的,其實「政教分離」的「政」不是政治,而是政權和政府。不要認為只有天主教的時期才「政教合一」。去到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新教還是與政權糾纏不休,相互利用:時而教會左右政權,更多時候是政權駕馭教會,教會淪為政權的夥伴。教會的信仰實踐和權益由政權批核準許,從聚會程序、聖餐儀文、聖職人員的資格,到教會的產業。教會同時借政權手剷除異己,殺死持不同信仰的人。「政教分離」是在這樣背景下出現的。

「政教分離」本身就是一場政治抗爭,爭取宗教自由,人民可以選擇自己的信仰;出版自由,人民出版自己的信仰書籍;集會自由,人民可以按著自己信仰聚集敬拜神;言論自由,人民可以宣講自己所相信的信仰。

一班浸信會的先賢在爭取「政教分離」的過程中,很多都面對不同的逼迫,包括定罪、入獄、受笞刑、被剝奪公民權利等。經過二百年努力,在美國國會終於通過著名的人權法案:「國會永不會為宗教的建立而立法,亦不會掙取行動去阻止因宗教信仰而需要自由運作程序,政府不會剝奪言論、印刷自由、和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申訴遭受苦侍的權利。」

「政教分離」因而有效限制了政府的權力,保障人民皂宗教自由、集會自由和言論自由。這些自由是先賢們付出沉重的代價換來的,不是為著個人利益,而是為著建立教會。當我們明白自由的寶貴,我們是否應盡力保衛這城的自由?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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