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押手足-阿拔的公開信(下)】

「手法甚為誇張,建議投訴」,一D都唔誇張,我在荔枝角拘押所,有手足都經歷過:2020年1月,有手足被職員打,至今,手足腹部仍然留下明顯疤痕,可見該職員嚴重違反監獄規則;而手足亦即時向投訴調查組投訴,而投訴編號:XXX,至今仍未有答覆。

2020年2月,有職員在活動室內叫所有黃絲站立,其中一位在場手足不滿,從而職員不禮貌對待該手足,該職員(吳X浩)蓄意作出刻意激怒在囚人士的行為,嚴重違反監獄規則。而該手足亦向投訴調查組投訴,檔案編號:XXX。該職員吳X浩最近亦故意挑釁該手足。

以上兩個檔案只是冰山一角,已經係「手法誇張」,有可能更誇張的都有。

參考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
規則1:對待所有囚犯,均應尊重其作為人所固有的尊嚴和價值。
規則2:不應基於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其他主張、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任何其他身份而加以歧視。

監獄規則有關職員違紀行為
239(i)條:蓄意作出刻意激怒囚犯的行為;
239(j)條:在處理囚犯時無需要而使用武力,或在有需要使用武力時,使用不當武力;

有關2020年5月6日,懲教署下令各懲教所撕掉蘋果日報A7及A8的新聞,大家可以幫我地向懲教署詢問及投訴,寄信到:香港灣仔愛群道28號愛群閣四字樓懲教署總部投訴調查組。信嘅內容可圍繞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在囚人士知情權,違反曼德拉規則……

「沒有坐過監的人,不會睇到政府的真面目」

荔枝角拘押者
阿拔
May 6 2020
PS:除蘋果日報外,所有報紙都有撕掉該頁。

邵家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