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
#劉淑嫻裁判官 #審訊 [3/1]
#雷射筆 #攻擊性武器
👤李(23) #0805黃大仙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睦鄰街遊樂場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雷射筆。

在被告同意控方案情撮要的情況下,
🎉 控 罪 撤 銷 🎉
- 自簽 $1,500 擔保
- 守行為24 個月
- 期間不得干犯涉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的行為
- 充公藍色雷射筆,其他歸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