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七庭
#李志豪裁判官
#1113沙田
#裁決
控罪:
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工具
審訊過程
裁決撮要:
法庭推論一,被告的七人車上有工具,附近有堵路,事發時為清晨時分,有可能參加非法行為;推論二,正因為有堵路,附近還有其他車輛,被告身處其中,亦可能係受影響嘅司機之一;法庭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之下作出唯一推論,判決被告
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