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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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19)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油麻地廣華醫院內保管或控制1支尖銳的遠足杖、1把錘子和1把萬用刀連鉗子,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背景:
去年10月27日,網民發起「追究警暴 連繫穆斯林 守護民眾 與記者同行」集會,下午3點在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聚集;下午3點半起,警方多次發射催淚彈驅散群眾。多區有人堵路,防暴警察突擊拘捕多人。在旺角,防暴警察多次清場,警民衝突持續入夜。

警方暴力驅散共造成30男5女受傷,年齡介乎13至63歲。他們分別送往明愛、廣華、律敦治及伊利沙伯醫院;當中17人仍須留院,其中1名男子情況嚴重留醫廣華,其餘人士則已出院。
(參考 端傳媒信報 報道)


控方準備好答辯,得悉辯方有押後申請。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

案件押後至2020年11月12日09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期間獲准保釋,條件如下
不得離港
住在報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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