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08鰂魚涌 #審訊
盧
控罪: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鰂魚涌站襲擊
張子崧
案情:
2019年9月8日晚上8時32分,被告被指在鰂魚涌站C出口跳閘入閘,其後遭休班的高級警員
51201張子崧
制服。被告被指在掙扎期間打傷
張子崧
左眼。
證物:
包括1張載有被告最後一次乘坐港鐵紀錄的八達通、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鰂魚涌站相片集(P4)等
傳召PW1高級警員51201張子崧作供
隸屬香港島衝鋒隊第3梯隊,駐守北角警署,平時負責外勤工作。案發當日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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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港鐵到鰂魚涌站,準備經模範里出口到北角警署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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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閘機時,見到一名男子雙手撐住閘機,從外跳入閘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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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截停該名男子,並質問「做咩坐車唔畀錢」,對方回應「關你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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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脅要報警處理,並聲稱男子聽見立刻打算向前衝,但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畫面中未見男子有向前衝動作。
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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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住男子走到客務中心,期間男子未有掙扎。男子向客務中心的女職員表示要購票並成功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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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男子隨即從閘機衝離已付費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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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男子表示「唔好走,我而家要報警」,然後在未有付費下從閘機旁衝出,從後抱住男子。男子見狀掙扎,並雙雙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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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被男子壓在地上,男子用腳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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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身,並用一隻手叉頸,另一隻手用手肘及拳頭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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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左眼兩三下,同時以粗口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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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左眼有少許痛楚。
之後,同樣本打算前往上班的警長
34456夏頌榮
及警員
26560潘俊傑
(音)路經現場。
34456
見狀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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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男子。在交男子給
34456
及
26560
羈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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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並於此時才首度向男子表露警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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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晚稍後時間到了醫院驗傷。
盤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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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不記得男子當天有否戴眼鏡,並指「如果被告唔掙扎就唔會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