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裁決 #1209旺角

陳(18)

控罪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罪2: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過去於劉綺雲裁判官席前審訊

速報

控罪一 罪名成立❗️❗️
控罪二 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29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其間索取背景報告、教導所報告,期間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