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天雁裁判官 #提堂 #1103紅磡
傅(20)
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案情:2019年11月3日在九龍紅磡警署內,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給或設立的牌照而管有對講機。
(摘自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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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行為12個月,自簽$500
證物1-8、10-23歸還,證物9充公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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