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119中環 #答辯

👤温(17)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案情:於今年1月19日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近夏慤花園保管一樽黑色噴漆

控辯雙方早前已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
被告明白並同意案情,願意接受簽保守行為命令。

撤回控罪
- 自簽 $1000
- 守行為 12個月

期間不與得干犯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有關罪行,另外需繳付堂費$500 ,於保釋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