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研訊 [9/11]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陳彥霖

Part 5

覆述完畢。
律政司問何醫生,有沒有看過趙君兒與彥林MESSAGE紀錄。何醫生說之前收到的版本太朦,寫報告前沒有看,上個禮拜收到清晰版才看。

以下為何醫生的判斷:
精神判斷時用了平時精神科用的手冊,俗稱DSM5,美國精神科學會出的書。所有我的想法都是從我得到的資料做判斷。

彥林第一次嚴重行為問題,是騙家人去堂姊家睡,其實是去一個網上認識的男子家睡。因此被社署放在保護兒童令下,儘管如此,6年級後期開始多了行為問題,中一開始有對立反抗症,DSM5定義每個星期最少一次有以下行為:整天發脾氣,想要的得不到就算很小事都會發脾氣,尤其六年級尾到中一認為大人問她太多問題,媽媽和其他大人對她太嚴格;另一症狀是不遵從管理者,執著自己的想法,不喜歡給人罵。而吵架的對象一般是有權威的人,在彥霖的情況是媽媽和舅父。腳受傷後開始不願意返學,常出夜街、沒有批准下在外過夜。故意常帶不同男子回家過夜,不管媽媽舅父的反對。她說不願意上學是因為不喜歡老師同學,但轉校後兩星期又不再上學,覺得讀書程度太淺和不喜歡同學。從不覺得自己有錯,令媽媽公公都有壓力和困擾,也影響她社交和學習。在屯門醫院時,不同醫生都覺得她有對立反抗症。

除這個症,我覺得彥霖也有青少年操行障礙,多數與對立障礙同時發生,由中二開始。DSM5裡面,通常是先有對立反抗症,再有操行障礙。主要三個症狀,第一是不停多次不服從規則,從13歲開始不上學,不回家,媽媽說中一開始她開始10點11點才回家,一個月有兩三次在外過夜,說在女同學家,第二天很晚才回家。2017年到2019年期間不斷離家出走,多次出入女童院,社交和平時學習出現問題。性格容易發脾氣,就算被懲罰都不會停止,很容易對一些事物覺得沮喪,做些追求刺激、不負責任的行為,如多次轉換男友,未成年喝酒,以及在私人會所做陪酒工作。

2019年8月精神狀況突然轉差,媽媽,男友、社工、公公每人都覺得不正常,不是彥霖平時的行為,包括與不認識的人講話、在懲教所外睡一晚、與伍會見時語無倫次、在東涌不肯從的士下車、甚至回到塘福時襲警。彥霖過往沒有暴力行為,她去到警署時無法正常對話,陳母要求警察帶她去醫院做精神評估。再女童院不同日子情緒亦不穩定 (8月15/17/18) 8月多次出入女童院,但這次猶如完全不認識這個環境。多次女童院都正常,除了2019年3月,第一次故意傷害自己,但救護車來到時已經平靜,醫院醫生認為她不是有急性壓力反應,也覺得她有對立反抗症。她也解釋不想留在女童院,去醫院是唯一方法。

但8月19日再次送院與三月情況十分不同。楊醫生拿到的資料與我不一樣,不完整,沒有提到彥霖襲警被拘捕。8月19日需要鎮靜劑才能使她冷靜。她說女童院不停聽到聲音,不願意一個人在房裡。這天在屯門醫院亦跟唐姑娘和陳母說聽到聲音,感到困擾,無法正常溝通,於是又打多了一次鎮靜劑。8月21日見了鐘醫生,說她在屯門醫院情緒穩定,認為女童院行為是反叛、發脾氣,沒有提及襲警那段時間的精神狀況以及女童院內行為上的問題,再一次被判斷為只是有對立反抗症。媽媽與鐘醫生通話,鐘醫生說聲音不是幻聽,看版也沒有寫彥霖投訴聽到聲音。陳母相信鐘醫生,所以同意彥霖不需覆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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