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907沙田 #提堂

王(22)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第232章 《警隊條例》第6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7日,於港鐵沙田站B出口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鄧浩斌(音)。

背景:有示威者於去年9月7日晚在沙田港鐵站破壞港鐵設施,爆發警民衝突。事隔5個多月,王在2月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獲准保釋候訊。其後控方撤銷鄧浩斌(音)的匿名令申請。上一堂辯方申請押後並表示早前翻閱閉路電視時發現有另一位可能涉案的警員,需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其身分及遞交有關文件予辯方。案件押後至今日再訊。

不認罪

控方指沒有警誡供詞,不倚賴閉路電視錄影片段。
會傳召4名控方證人,包括1名醫生 (PW4) 。

辯方會傳召2名證人,將會播放由控方提供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腳本。
辯方對醫生有爭議。

案件排期於2020年12月1日及2日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三庭以本地話進行審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