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0801天水圍 #提訊
🕞15:30

盧(23)

控罪:
1. 製造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2. 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17條)
3.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62條)

案情:
被指於19年8月1日,在其天水圍住所內製造爆炸品,以及指他在同日同地管有錘、膠棒、打火機油和玻璃樽等物。

與控方仍然有商討案情,辯方申請押後待下次聽取答辯。控方在控罪上有協議,控方不反對押後,希望本次是最後一次押後。雙方亦對承認事實有爭議。

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24日1600區域法院再訊,期間以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