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粉嶺裁判法院第三庭
#吳重儀裁判官 #1123粉嶺 #提堂
呂智恆(38)
控罪:抗拒/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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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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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
背景:
2019年11月23日,粉嶺港鐵站對出的天橋,阻礙執行公務的人員,即食環署一級督察,因而被捕。
控方表示有3位控方證人,和一段有爭議的影片,沒有警戒供詞。
辯方沒有證人,並表示影片的爭議點是是否有阻礙和法例上,當時一級公務人員是否在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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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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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後至10月30日930,粉嶺裁判法院第四庭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