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林希維裁判官
#20200101銅鑼灣
#裁決

劉(24) 還押中🛑

控罪: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20 開庭

有特別要項需要先處理,暫時不會作出裁決。
辯方因收到新指示,因當時截停及拘捕警員身份 (即PW1) 有爭議,提出重開案情。

林官問辯方,本案被告管有涉案物品不爭議,是否PW1截停是否有關?
辯方指會涉及警員觀察被告當時的表情及反應。

控方立場反對重開,提示法庭應考慮重開時證供對辯方是否有幫助及相關,也要顧及會否對控方不利,辯方又是否早就知道問題而之前未提出。

1141 休庭給予雙方討論假若真的重開案情的做法,會是傳召邊啲證人,是否需要更多當日警員出庭作供等問題。
林官強調仍未就重開作出決定,但就希望假若重開可一次性傳召相關證人,不希望重開時又發生類似的身份爭議。

1430 將就重開案情再開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