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劉淑嫻裁判官
#0805黃大仙 #審訊 [1/1]
李(23)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睦鄰街7號遊樂場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鐳射筆
辯方對專家身份有爭議,以特別事項處理
法庭裁定 吳長春 可作電子裝備專家
案件押後至9月16日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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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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