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劉淑嫻裁判官
#0805黃大仙 #審訊 [1/1]

李(23)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睦鄰街7號遊樂場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鐳射筆

辯方對專家身份有爭議,以特別事項處理

法庭裁定 吳長春 可作電子裝備專家

案件押後至9月16日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續審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