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劉淑嫻裁判官
#0805黃大仙 #審訊 [1/1]

李(23)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睦鄰街7號遊樂場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鐳射筆

背景:事隔10個月,警方以傳票方式檢控,在6月3日首次提堂,否認控罪獲准以3000元保釋候審。

0937開庭

不認罪

——————

4個控方證人及1個控方專家證人
辯方對專家身份有爭議
控方依賴8分鐘錄影會面片段,為混雜式證供,辯方指程序不公對片段有爭議,將以特別事項處理
沒有辯方證人

辯方因近期多宗鐳射筆案判決而對所有證物證物鏈有爭議,或需傳召更多控方證人以證明證物鏈

辯方亦因禁蒙面法上訴判決而爭議搜查為非法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