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鄭紀航裁判官
👤陳(33) #1102銅鑼灣 #審訊[1/1]

1437 開庭。

就午休前針對「非法用途」之爭議,控方呈交一則新聞報告,匯報在機場付国豪事件中,索帶駁長後可作束縛用途,要用剪刀才剪得斷,並非空手可以掙脫。故在考慮索帶之非法用途時,不但要看其長度,也要看其數量。

關於其他案例參考,控方指過去數月,有幾宗案件均是以索帶控告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1單在少年庭處理、1單在西九龍處理),均是以簽保守行為了結案件;單以索帶交付審訊程序,「我哋可能係第一宗」。

控方重申控罪理據,為被告可能用多條索帶聯合起來,用作非法用途。

中段陳詞二(法律辯論)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