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楊(17) #答辯 (#1111黃大仙 #1111彩虹 抗拒警務人員)

案情:2019年11月11日黃大仙區有示威者號召阻塞交通,早上5時開始PW1-4以便裝至區內巡邏。0730時PW1-4駕駛沒有記號的警方車輛駛至牛池灣街市外,當時附近有約60-70名示威者聚集叫口號,佔據行人路及天橋。當中有4-5人由天橋上拋下大型物件,橋下有路人清理物件,雙方發生爭執。有見及此,PW1-4落車,見到當中有人身穿制服(校服?),戴灰色口罩、單手穿手套,即被告,當時被告與其他人士有爭執(?),PW1因而展示委任證。此時被告向後退並開始掙扎,PW2-3加入制伏被告不成功,PW4加入以警棍打向被告左大腿一下後PW3正式拘捕被告。至黃大仙警署後,警誡下搜出被告有一長者八達通,被告否認與集結有關。錄影會面下被告保持緘默。

2020年2月3日被告拒保候查(俗稱踢保),PW7其後重新拘捕被告,期間被告保持緘默。


早前辯方向律政司申請其他方式處理,是日控方表示同意。

同意案情。被告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期間不得干犯任何阻礙公眾地方或公職人員的罪行。(堂費聽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