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0829沙田 #提堂
何(22)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一支鐳射筆)
控方同意以自簽$2000,守行為12個月處理,撤回控罪,證物1-35充公。另外需付$500堂費,從保釋金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