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20200101灣仔 #審訊 [1/2]

👤任(19)

控罪:
(1) 管有攻擊性武器
(2)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鐵蓮花、鐵蒺藜

於2020年1月1日,在灣仔莊士敦道修頓球場外管有一個自製鐵蓮花,及95個自製鐵蒺藜,涉嫌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

被告否認控罪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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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事實
⁃ 警員13299以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1);警署警長46354以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控罪2)同時拘捕被告。
⁃ 證物
P1 (唔記得)
P2 灰色背囊
P3 透明膠管並裝上4口鐵釘 鐵蓮花
P4 紙盒
P5 紙盒內的95個自製摺疊透明膠管並裝上4口鐵釘 鐵蒺藜
P6 已剪裁的透明軟膠管
P7-P8 總督察33816撰寫的2份武器專家報告
P9 衣物+背囊內物品的照片(1-32)
⁃ 被告沒有刑事定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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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完成承認事實,PW1, PW2盤問
明天 28/7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再續,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