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14:30
👤羅(24) #答辯 (#1111藍田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案情:2019年11月11日在九龍藍田鯉魚門道30號藍田救護站對面,與其他不知明人士以垃圾桶、磚頭及其他雜物阻礙行人及車輛使用道路,導致鯉魚門道左一二線及左三線的一半受阻,被告被追截150米後被捕。

被告於上一庭表示不認罪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5568

🛑本次選擇認罪🛑

求情理由:
。24歲
。與家人一同居住
。家人工作背景
。4封求情信(自己、姐姐、僱主、體育老師)總括而言被告有樂於助人、禮貌、友善、可靠等正面評論
。中一至中六的成績表顯示獲49次優點
。參與活動獲優異成績
。深感後悔

裁判官考慮到被告無其他激烈行為,並認罪有悔意,把案件押後候判

案件押後至2020年8月17日14:30在觀塘法院第一庭,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但亦有可能即時監禁

擔保條件照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