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0907沙田 #提堂

D1劉(45)
D2謝(42)
D3李(27)

控罪:1.暴動(D1-D2)
2.襲警(D1)
3.抗拒警務人員(D3)
4.管有攻擊性武器(D3)

案情:於2019年9月7日,在港鐵沙田站內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控罪一)
D1另被指以月餅罐擲向督察1663劉俊豪(控罪二)
D3被指於2019年9月7日,在沙田站抗拒在執行職務的督察1663劉俊豪;於同日在沙田站B出口,管有兩支第四類鐳射筆。(控罪三及四)

辯方申請押後以供部分被告處理申請法援之事宜、處理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等事宜。

D2則表示準備好答辯,並指打算不認罪

案件押後至8月25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