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港大 #提堂

👥D1: 謝(22) D2: 盧(20) 李: (21) 李: (20)

控罪:公眾造成阻礙罪

案情:涉嫌於2019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於薄扶林道以雜物堵路。以水馬、交通錐、垃圾桶及其他雜物,對薄扶林道行車路上行駛的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D2, D3 否認控罪
控方申請傳召五名控方證人作供,並沒有閉路電視片段呈堂。並申請兩天的審訊。

案件押後至 2020年8月26日 (27日預留審期) 9:30 東區裁判法院作審訊程序。

D1, D4 同意案情
🎉控方撤銷檢控🎉
⁃ 自簽$1000
⁃ 守行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