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鴨脷洲 #判刑

👤袁(21)

控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案情:於去年11月11日早上在鴨脷洲橋道近鴨脷洲徑交界和三名不知名人士留下垃圾、垃圾桶、塑膠圍欄及交通圓筒等,佔地面積約6米乘3米,對該處車輛及地方造成阻礙。

被告認罪

裁判官接受感化報告,及感化官的建議。

⁃ 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 $1000堂費 從擔保金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