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612金鐘 #提堂

👥D1王(19), D2梁(25), D3羅(22), D4馮(28), D5何(20), D6郭(22)
(1) 非法集結
(2) 非法集結
(3) 管有危險藥物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D4, D5)
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於夏慤道近添美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

(2)參與非法集結 (D1-D4, D6)
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慤道近添華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

(4)管有危險藥物 (D1)
被控於8月27日黃大仙環鳳街秀芳商場外,管有危險藥物

D2, D5 承認非法集結罪名
D1, D3, D4, D6 不承認非法集結罪名
D1 承認管有危險藥物罪名
(案情及求情將於非法集結案審訊時一併處理)
控方向法庭申請四天審訊期,將會處理兩被告的案情及求情,並將傳召20位證人,包括17位警員及3位政府化驗師作供。並申請呈上一段2小時的警方片段。

▶️案件押後至 2020年7月20日 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作審前覆核程序,各被告均需出席。
審訊程序則為 2020年8月18日 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8月19-21日預留為審期。

*控辯雙方須在審訊3天前,向法庭提供雙方同意的書面案情摘要,英文文件翻譯本,並確保涉案影片可以在庭上播放。

裁判官批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