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0811尖沙咀 #暴動

A1: 羅
A2: 粱
A3: 蕭
A4: 吳
A5: 韋
A6: 潘
A7: 羅 更改報到時間至08-11
A8: 卓
A9: 陳
A10: 陳
A11: 潘
A12:林 豁免今晚警署報到的責任

—另一同日同地發生之案件—
A1: 馬
A2: 鄭
A3: 劉
A4: 郭 豁免今晚警署報到的責任
A5: 李 更改宵禁時間至01-06
A6: 吳
A7: 男童X,法庭較早前批出匿名令
A8: 譚
A9: 廖
A10: 張
A11: 梁
A12: 莊
A13: 羅
A14: 聶
A15: 黃
A16: 楊
A17: 黃

詳情:

控方19年12月19日將原被控非法集結的16名被告,全部改控暴動罪,指控他們聯同被起訴的12人,於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與堪富利士道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控方今日考慮將兩件案件合併處理,兩案辯方律師均作出反對理由,以受審日期長度過長/剝削被告人基本權利/導致法庭處理工作複雜/導致審訊過份複雜等理由作出反對。

兩宗案件押後至9月11日1430西九裁判法院第三庭再訊,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上述被告均有或將會申請法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