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13將軍澳 #提堂

👤吳(21)

修訂控罪:
(1) 非法囚禁他人
(2)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3) 暴動
(4)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德街一帶,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X,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將其囚禁。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X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名便衣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並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暴動。並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案件正式轉介至區域法院,並與同庭的案件 #1013將軍澳 合併審理。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 $10,000保釋金
⁃ $10,000人事擔保
⁃ 不得離港
⁃ 每周報到

案件押後至 2020年7月7日 1430 區域法院,以進行答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