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新案件
#20200125旺角 #未知

👤

控罪: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於2020年1月25日於旺角亞皆老街附近叫人搬雜物放出馬路,並有做手勢指揮堵路。

辯方反對嚴謹保釋條件。辯方指控方現有證據薄弱,控方提供影片中只拍攝到道路上剩餘的木板和竹條,並沒有拍攝到被告參與上述的堵路行為。控方案情只是依靠警方的一面之詞。

獲准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1. 保釋金: 現金 $2000
2. 不准離境
3. 交出旅遊證件
4. 於報稱地址居住,任何地址更改須在不少於24小時前通知警署
5. 宵禁令: 2100-0700
6. 警署報到: 一星期一次
7. 禁足令 (轉乘交通工具、會見律師獲豁免)

案件押後至2020年7月30日 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