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
社民連梁國雄及吳文遠
工黨李卓人及何秀蘭
民主黨楊森

被控去年10月20日在港島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D7將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檢控轉交區域法院的決定,挑戰的基礎為控罪的性質與審訊法庭不成正比,因而申請押後4星期

控方引用Archbold指檢控決定,律政司選擇由哪一級法庭審訊為行使憲法權力,不受干預,不用就決定解釋,故反對押後。本案牽涉的被告數目、證人人數、複雜程度,有需要移交區域法院

辯方回應指檢控決定並非不可挑戰,審訊法庭應與控罪嚴重性成正比,為unprecedented decision

其他辯方律師指4星期押後對司法程序沒甚麼影響,亦會申請司法覆核

裁判官駁回控方提高保釋條件申請

案件押後至7月15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再訊,期間辯方需告知控方是否進行司法覆核,到時再聆訊是否需要押後直至覆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