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1113中環 #提堂
黃(32)
修訂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新增控罪:
2.非法集結
3.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皇后大道中與畢打街交界管有1罐卡式石油汽瓶,1支打火機式火槍(控罪1)。同日在中環畢打街參與非法集結;並於身處上述的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控罪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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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6月20日豁免宵禁令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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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稍後移交區域法院,並與另一 #1113中環 ( 麥,譚,鄭,李,周 ) 的案件處理合拼事宜
押後至8月7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處理轉介文件,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