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0922旺角

蕭(26)

控罪:
(1)縱火罪
(2)縱火罪
(3)暴動
(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2)被控於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兩度縱火
(3)被控於同日同地參與暴動
(4)被控於同日在旺角荔枝角道管有一個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押後至8月11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