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0805觀塘
#0806觀塘

蘇(38)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
(2)刑事損壞
(3)管有違禁武器
(4)管有仿制火器
(5)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
去年8月5日被警員搜出藏有利器,8月6日搜屋時被發現屋內有過百把刀具。辯方稱已找到專家撰寫報告,但因英國封關,專家暫時未能回港。申請押後案件以待專家回港完成報告。

上次提堂

TLDR版
否認全部控罪
排期於2020年9月29-30日審訊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早上0930
原有條件保釋


辯方律師以專家證人未能回港為由,要求再次押後。但裁判官認為此案已拖太久。控方11月已準備好,現在已6月仍未可答辯。並認為歐洲有航班來港,亦有不少留學生從歐洲回港,只是要隔離14天。該專家證人身在倫敦,理應可回來。裁判官表明無法接受無了期的押後,詢問辯方已押後多次應是不傾向認罪,今天是否可以先答辯。辯方回答可以,被告不承認全部五項控罪。

控方稱有五名事實證人和一名專家證人,可於一天完成審訊。
辯方解釋其中一些證物需專家證人接觸檢視,現提出折衷方法拍攝該項證物傳送給專家證人檢視,因此希望押後審訊。
裁判官一再提及已給予很多時間,之前都說下一次會有進展。亦問及是否一定要選用該名專家證人,有沒有其他人選可作專家證人。

休庭後辯方提出詢問過大律師日程,希望排期於2020月11月尾審訊,不論當日有沒有專家證人。
裁判官認為現在才六月,安排半年後才審訊太遲,不能接受,法庭無法遷就。辯方律師再提出改為9月29日至30日。裁判官接納並決定於2020年9月29至30日0930於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審訊。並提醒被告仍有時間安排專家報告,需要盡快與律師商討安排。無論當日有沒有專家報告也不會接受以此原因押後。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