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701立法會 #提堂

👤D1劉頴匡(26)
👤D2文(21)
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
暴動

修訂控罪
(1)暴動
指他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眾另案11名被告及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
指D1 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3)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
指D2 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D1 原條件保釋

D2 文 缺席聆訊
1:30am 律師最後聯絡文,提醒他今天下午上庭,今天上午再度電話、短信聯繫不果
家人也未能聯絡上。

‼️法庭發出拘捕令 : 充公 D2 $2000 保釋金

押後至8月3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提訊,等候控方準備移交區域法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