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701立法會 #傳票案 #新案件

👤吳(25)
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
暴動

新案件控罪:
暴動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眾另案11名被告及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傳票案件:
控罪: 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
指他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新案件(暴動)增保釋條件:
- 現金$5000
- 不離港,交旅遊證件
- 居住報稱地址,更改前24小時前通知
- 禁足令:添美道 夏殼道 龍和道一帶
- 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辯方保留權利反對控罪

案件押後至8月3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等候控方準備移交區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