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001佐敦
#1001油麻地

D1袁 31
D2黃 23
D3黎 23
D4吳 18
D5 甄 18
D6方 25
D7姚 24
D8 宋 24
D9彭 29
D10 張 17
D11 雷 29
D12 韋22
D13 梅24
D14聶22(absent) 申請拘捕令
D15林26
D16黃23
D17鄭 27
D18陳 19

控罪
1)暴動
D1-D18 被控於10月1日,與羅、李、何、楊(另案)及其他不知名人士10月1日在尖沙嘴警署與長樂街一段的彌敦道參與暴動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6 方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眾坊街交界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彈射器以及彈珠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8 宋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454-456號外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

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1雷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永星里交界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

5)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8陳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近永星里交界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發出雷射光束裝置

🛑D14聶未到庭律師三日聯絡不果,電話短訊不覆,批出拘捕令


其他被告保釋條件
5000現金
一週一次警署報到
不得離港
居住報稱地址,搬屋24小時通知

二名被告更改地址
四名被告修正地址

♻️申請案轉區域法院審理
押後至2020年6月24日上午10:00西九龍法院作為區域法院再次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