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1111黃大仙 #提堂


李(18)

控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情:於2019年11月11日在黃大仙龍翔道沙田坳道交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8支六角匙,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不認罪


控方將傳召三位證人,審訊預計需時一天。


案件押後至7月28日0930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期間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