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0825深水埗 #0825荃灣 #轉介文件


蔡(20)

控罪:1.暴動(後期加控)
2.參與非法集結(後期加控)
3.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情:於2019年8月25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雷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同日於荃灣楊屋道參與暴動;同日再於深水埗警署附近,與另一案10人參與非法集結。


背景:
去年8月25荃灣葵青大遊行, 示威者於晚上轉至黃大仙和深水埗集結。事隔多月,今年二月,先是蔡被控於深水埗警署附近持有2支雷射筆,涉管有攻擊性武器;四月,蔡被加控一項暴動(荃灣)以及與另外10人被控非法集結(深水埗)。

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案件押後至6月24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再訊,期間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