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曾,黃,鄭,王(26-40)🛑曾已還押逾146天 #提堂(#1012九龍塘 串謀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管有仿製火器、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汽油彈、氣槍等)

控罪:
(1)串謀縱火罪 D1 -D4    
D1 曾(26)
D2 黃(30)
D3 鄭
被指用車輛接載D1D2
D4 黃(40)
曾投訴指被警方威脅索取電話密碼,揚言不給會搞佢老婆仔女

       
(2)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折刀、5個汽油彈,在其家中檢獲

(4)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D1
鐵筆和錘,全部在其家中檢獲

《撤回第三控罪“管有仿製火器”(兩支仿製槍)》

D1保釋申請

1月7日被捕8號上庭,至今149日,無案底的青年,目前看審期可能到下年,其他汽油彈案件也不一定不能保釋,重犯潛逃風險可以用嚴苛條件去管理。
辯方律師指無罪推論原則下如此長期的羈押對被告不公。“延誤的公義等於無公義”

‼️擔保申請被拒‼️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
官指不認為有關鍵事實改變,性質嚴重性

辯方投訴案件延誤辯方手上只有一張半紙指控,沒有政府化驗報告,沒有口供紙,警方1月7日錄影會面給被告看的10條片都沒有

D1 4月7日曾出信要求披露有關審訊文件
D3 3月27 同四月初都曾寫信要求,沒有收到回覆

控方表示證人供詞、手機仿製槍指模DNA 化驗報告一週內給到辯方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24日1430九龍城法院一庭再次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