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15:30
👥*,楊,麥,丘(14-20) #提堂(#1228九龍灣 襲警:涉襲擊警署警長X)
*、*、李、劉、林 非法襲擊 #新案件

新案件d1、d2,少年庭被告 頒佈匿名令

控方申請合併案件。

合併為新案件,取得新案件編號。
辯方爭議新增控罪1沒有詳細而有效地表達被告如何被指參與非法集結,亦沒有指出被告若參與集結如何具威嚇性、侮辱性及挑撥性,亦沒有任何對被告破壞社會安寧的描述。

法庭接納控方建議做法,先合併再處理新增控罪等。

案件合併。
*、*、楊、麥、丘、*、*、李、劉、林
控罪1:非法集結 #1228九龍灣 德福廣場第一期 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2: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1, D2, D3) 於德福廣場麥當勞外 襲擊警長X
控罪3: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4) 於德福廣場Pandora外 襲擊警員Y
控罪4: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5) 於德福廣場麥當勞外 襲擊警員Z

控方申請匿名令處理警員,裁判官接納辯方押後處理的要求。

辯方指出控罪1 非法集結 依賴立場新聞片段,指立場新聞不會交出片段。控方回應指為CCTV片段對比新聞片段。裁判官指證物1-9皆為立場新聞片段。

辯方同時提出控罪書新的控罪強度減少,商討後裁判官要求控方進一步考慮控罪需要及是否肯定可將證物呈堂

保釋:
D1-5 按原有條件

D6-10:
保釋金 1000
不得離港
宵禁 2300-0600
禁足令(德福廣場範圍,除轉乘交通工具)
居住於報稱地址
每星期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29/7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