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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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鍾(22) #提堂(#0904寶琳 非法集結:被指襲擊車長)

d2辯方今早呈交信件,希望撤回代表d2。
d1控方會協助代表,兩人皆會有律師代表。

被告皆不認罪

控方有12名證人,包括兩名醫生,沒有警戒供詞,控方將呈堂4段新聞片段約3小時,警方錄影約40分鐘

辯方申請進行審前覆核。裁判官指d2已經轉過律師一次,亦沒有任何招認、醫療報告爭議等。d1律師表示不爭議,d2 未能回答。裁判官指本案有三位市民證人,不希望拖延太久,亦希望 pw6、7、11、12不爭議情況下不需傳召,辯方指pw12 化驗員對比衣物纖維的報告有爭議。

辯方指將提出憲法爭議,若希望減省時間希望以書面陳詞,留待開審時以初步裁決作基礎。辯方指有書面陳詞的情況下需半日時間處理此爭議,其餘內容需三日時間。辯方指pw2 為市民證人,認為無關而申請不傳召。pw8 為下載網上片段警員。

初步估計有9名需傳召證人,辯方會保留提出1名辯方證人。裁判官指會預留4日時間。

裁判官指示雙方就憲法爭議30/6 前提交書面陳詞

審期擾攘後定為8月4日, 8月5日, 7/8, 10/8 四日 0930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擔保照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