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101灣仔 #提堂

👤任(19)

控罪:
(1) 管有攻擊性武器
(2)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鐵蓮花、鐵蒺藜

案情:在2020年1月1日,在灣仔莊士敦道修頓球場外管有95個自製摺疊透明膠管,並裝上4口鐵釘,被指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

被告不認控罪 (1), (2)

控方申請押後8星期後進行2天的審訊,將傳召證人PW1-PW5

裁判官准予被告人保釋

更改保釋條件
⁃ 宵禁 9pm-7am —> 11pm-7am
⁃ 警署報到時間

原有保釋條件
⁃ 保釋金$20000 兩名人事擔保各$20000
⁃ 不得離港
⁃ 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 須居住在報稱住址,如更改住址須24小時前通知警方
⁃ 每日警署報到1次
⁃ 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案件押後至 2020年7月27日 及 2020年7月28日 早上930 於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