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1112大圍

李(23)🛑已還押6個月零20天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2)藏有物品意圖毀壞他人財物

詳情:
被控於19年11月12日於大圍成運路管有一個用藍色布及牛皮膠紙包住的汽油彈、1把點火器、3塊白布及3支士巴拿。

承認事實:
1. 曾有6名人士扔汽油彈
2. 有警車時逃逸,被告當場被捕
3. 管有背包及裡面的燃燒彈
4. 燃燒路障防止路人拆路障
5. 使用打火機燃點汽油彈
6. 利用布料製作燃燒彈
7. 護目鏡防止催淚煙入眼
8. 使用士巴拿拆圍欄
9. 銀包是屬於自己

被告承認第一項控罪,罪名成立
撤回(Withdraw)第二項控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香港土生土長,是家中獨子,志願成為一名電結他老師。又呈上10封求情信,由小學校牧、中學老師、3名區議員、2名立法會議員等所撰寫,當中提及到被告誠實有禮、生性純良無私,可見從小至今一貫良好品格。被告還押期間亦深切反省,深知官司令父母傷痛及勞累,不應一時衝動,凡事多三思及忍耐。

法庭作出裁決前須檢視求情信及考慮,現休庭

1509開庭
案件押後至6月17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庭判刑,以等候背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