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7屯門

陳(27)

控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被控於2019年10月7日21:50,在屯門井財街政府服務大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項投射鐳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押後就鐳射筆索取專家報告及與律政司商討會否以其他方式處理今次案件。另外辯方須於7月20日前指示予控方認罪與否。若不認罪,將會於8月10日1430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進行審前覆核,期間維持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