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204油麻地 / #20200205油麻地 #提堂

D1 陳(23)🛑已還押逾3個月
D2 陳(26)🛑已還押逾3個月
D3 林(19)
D4 劉(16)
D5 莫(16)

控罪:1. 縱火(D1-D5)
2.管有攻擊性武器(D1-D5)

案情:被控於2月4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及甘肅街交界,無合理辯解而燒毀該處馬路;並於2月5日在油麻地某酒店內,管有10瓶盛載易燃液體的玻璃樽、3罐液化石油氣、2把鐵鎚、4罐噴漆油、2罐電油、1瓶腐蝕液體、1把士巴拿和1把剪鉗。

‼️控方表示眾被告的手機化驗完成,D2的手機中找到部分相片,其中攝有被綁著的石油氣罐,相信其可用作非法用途。

控方申請押後以完成化驗、法證等工作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

辯方質疑控方有意拖延案件,指控方於上次上庭時表示化驗工作、法律意見可於今次上庭前完成,卻於今日食言並申請押後案件。表示對7月27日能否完成答辯感到不樂觀。又指出眾被告最後若然被定罪,其刑罰或被案件押後期間的案例影響。

‼️D1、D2保釋申請被拒,需繼續還押;並放棄8日保釋覆核權利‼️

D4 D5 更改保釋條件獲批

案件押後至7月27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眾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