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林子勤裁判官 #新案件
👤譚得志(快必) #20200524銅鑼灣

控罪:
(1)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
(2)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3)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

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與東角道交界,召集或組織未經批准而舉行的聚集或集會(控罪1)。在公眾地方叫囂、喧嘩,相當可能會破壞社會安寧(控罪2)。未有遵守督察陸嘉永,根據599g作出解散受禁群眾聚集的命令(控罪3)

裁判官准予被告人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1. 保釋金$ 2000
2. 居住在報稱住址
3. 更改住址須24小時前通知警方
4. 每周警署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2020年8月18日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待控方就控罪向律政司索取意見,檢視更多錄影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