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0924旺角

D1 蔡 (19)
D2 廖 (30)
D3 * (14)
D4 霍 (31)

控罪:
1. 非法集結 [D1及D2]
2. 非法集結 [D1及D3]
3.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4.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2]
5.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4]

案情:
被指於19年9月24日於旺角道與太子道西交界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1]

被指於19年9月24日至25日於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2]

被指於19年9月24日在彌敦道與水渠道管有1個發出鐳射光束裝置 [控罪3]

被指於19年9月24日在彌敦道與水渠道交界管有1個發出鐳射光束裝置及1把萬用刀 [控罪4]

被指於19年9月24日在太子道西管有1個發出鐳射光束裝置 [控罪5]

裁判官准予被控人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
D1-5,000
D2-2,000
D3-3,000
D4-2,000
宵禁:23至06
報到:每週1次
禁足令:旺角警署附近的5條街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7月2日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