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0826天水圍

余(24)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鐳射筆)

案情:8月25日接近8月26日凌晨有十數黑衣人用雷射筆指向天水圍警署内警員,其後四散。被告於8月26日凌晨天耀一帶被截查,在他身上搜出雷射筆。

被告同意案情,簽守行為12個月,控方撤回控罪。

須支付堂費$500,從保釋金扣除。